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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蔡蘇秋金、沈家鳳、吳通龍、周奕齊、Ingay Tali 穎艾達利、陳皇宇、陳秋宏、李鎮國、邱昭勝、林依婷、謝舒凡、蔡筱薇、周嘉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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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台南市立博物館文化資產科學檢測研究中心之預算、設備及人力等諸多不足,建請文化局編列足夠經費、並鬆綁相關法令,以利科學推動文資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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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臺南市立博物館文化資產科學檢測研究中心之預算、設備及人力等諸多不足,建請文化局編列足夠經費、並鬆綁相關法令,以利科學推動文資保存工作。」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局為落實以科學調查、檢測分析協助進行文化資產之保存及修復等工作,於 111 年 9 月 19 日成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學檢測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科檢中心),並於臺南市立博物館成立後改隸為市立博物館轄下單位。科檢中心主要業務為古蹟及歷史建築文化資產、博物館典藏文物材料分析及調查研究,並同步進行材料檢測數據資料庫的建置。此外,科檢中心將以科學教育的角度協助臺南市立博物館相關館舍,含:左鎮化石園區、山上花園水道博物館進行文化資
產及科普教育之推廣。
二、有關貴會所關心之科檢中心預算問題,本局已於 113 年度《文化建設發展基金》中編列相關營運所需預算。而針對短期內經費有限、儀器設備不足之因應,本局將優先推動與各學術機構、博物館乃至於臺南市美術館美術科學中心之儀器共享,以避免重複購置貴重儀器設備並增進各館之合作空間。
三、關於空間不足的部分,本局目前正評估本局轄下西竹圍之丘文創園區c 棟 2F 及本局其他閒置空間作為實驗室之可能性。相關法規之鬆綁,則研擬後進行調整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