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淑惠 
連署人
吳禹寰、王家貞、李鎮國、李中岑、許至椿、張世賢、蔡育輝 
案由
建請市府編列預算,針對全市約九萬五千名國小學童(6~12歲)進行牙齒塗氟作業,以達到牙齒保健,確保學童們牙齒健康,避免蛀牙情形產生。 
說明
  1. 寶寶從乳牙開始就需要定期保健塗氟,除了有效預防蛀牙以外,亦可增加牙齒對蛀牙的抵抗力。因此建議在13歲以前,牙齒發育的年齡期間,給予適當的局部塗氟對牙齒會產生保護的效果。
  2.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自102年6月1日起擴大兒童牙齒塗氟保健服務補助對象,未滿6歲之兒童,每半年補助1次;另新增未滿12歲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設籍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每3個月補助1次。
  3. 臺灣對於牙齒保健補助,分別有老人裝置假牙補助及0~6歲幼兒牙齒塗氟保健,但對於6~12歲國小學童牙齒保健等相關健康福利措施,則是有所欠缺。
  4. 孩子們都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不論0〜6歲的乳牙需要保健,對於6~12歲國小學童已轉換的恆齒,更需要加強保健,如在發展時期強化牙齒保健,未來將可減少牙齒保健醫療的發生與支出。
  5. 為强化學童的牙齒保健,建請市府編列預算針對全市約九萬五千名國小學童(6~12歲)進行牙齒塗氟作業,以達到牙齒保健,確保學童們牙齒健康。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3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11744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1年10月28日1110013208號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27日府衛心字第1111400363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議市府編列預算為國小6-12歲學童塗氟」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依據衛生福利部口腔健康司(前身-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訂定之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畫,推動本市各項口腔健康促進事宜。 二、有關兒童口腔作為以推廣預防保健及氟化物使用為主,分述如下: (一)兒童牙齒塗氟 1.依據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兒童牙齒塗氟補助規定如下: (1)6歲以下兒童每半年一次牙齒塗氟(含口腔檢查及衛教)。 (2)12歲以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每3個月一次牙齒塗氟(含口腔檢查及衛教)。 2.目前執行方式 (1)家長帶兒童至醫療院所塗氟,符合口腔健康司規定,塗氟費用由口腔健康司補助,掛號費則依各院所規定收取、部分負擔則依健保署規定收取。 (2)校園申請口腔巡迴車服務,本局配合時程及協調牙醫師到校服務。符合口腔健康司規定,塗氟費用由口腔健康司補助,不收取其他費用(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3)幼兒園自行或透過衛生局協調牙醫師到校塗氟服務(不使用口腔車)。符合口腔健康司規定,塗氟費用由口腔健康司補助,不收取其他費用(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二)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 1.依據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補助規定如下: (1)6至12歲學童恆牙第一大臼齒窩溝封填保健服務。 (2)於施作後第6個月及第12個月各追蹤檢查一次。 2.目前執行方式 (1)家長帶兒童至醫療院所窩溝封填,符合口腔健康司規定,窩溝封填費用由口腔健康司補助,掛號費則依各院所規定收取、部分負擔則依健保署規定收取。 (2)校園申請口腔巡迴車服務,本局配合時程及協調牙醫師到校服務。符合口腔健康司規定,窩溝封填費用由口腔健康司補助,不收取其他費用(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三)國小學童含氟漱口水防齲計畫 1.每年國小學童在家長同意後,參與口腔健康司之計畫,每週一次使用含氟漱口水。 2.完整流程包含督導式潔牙如下: (1)觀賞校園口腔保健影片。 (2)執行督導式潔牙(包含使用牙刷並建議使用1,000ppm以上之含氟牙膏、牙線)。 (3)每週使用一次含氟漱口水。 三、兒童成長過程中,0-3歲牙齒開始萌發,由家長使用紗布、指套牙刷或牙刷協助清潔,3-6歲開始學習刷,但可能刷得不夠仔細,需要家長額外幫忙,此時可輔以塗氟,加強對乳牙的保護,減少齲齒發生。6-12歲階段時,兒童手部發育相對完全,能執行較細緻動作,加強建立潔牙技巧(包含貝式刷牙法及使用牙線),並於換牙期提供每週使用含氟漱口水,透過高頻率低濃度的氟化物保護,減少齲齒發生。 四、齲齒是兒童常見的慢性疾病,而預防齲齒的最佳方法包含預防保健行為及加強保護。因此,衛生局、教育局在牙醫師公會及各牙醫師的入校園協助下,教導兒童從小建立牙齒預防保健行為-潔牙習慣(牙刷及牙線潔牙)及提供加強保護-窩溝封填保護臼齒及氟化物使用(6歲以下塗氟、612歲含氟漱口水),以提升兒童及其家長口腔保健知能並建立正確潔牙習慣,減少兒童齲齒率及降低未來相關口腔疾病發生率。 五、就本案已於9月5日邀集台南市牙醫師公會及本府教育局開會討論,會中進行討論事項:1、塗氟對學童口腔衛生是有幫助的,但108-109年調查本市12歲齲齒率為0.49(為全國最低),考量齲齒率再進步空間與所需經費,應先就現行中央補助項目及潔牙技巧再加強宣導,以提高學童及家長落實正確潔牙行為。2、行政作業上612歲塗氟健保本市無法使用,後續需考慮在實際施作的證明、無健保檢核有重複施作等問題。3、6~12歲為換牙期間(混合齒列),塗氟在乳牙上效果已不大等意見。本局將此次會議作成會議紀錄並整理6-12歲塗氟優缺點等事項,陳市府裁示。 六、經裁示,本局將於年底辦理口腔健康論壇,會中將邀請學幼童口腔保健計畫醫師、本市兒童牙科專科醫師等專家演講,依本市學童口腔健康現況、實證策略等議題,提出整體口腔保健專業知識與意見交流。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