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署人
- 吳禹寰、王家貞、李鎮國、李中岑、許至椿、張世賢、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市府編列預算,針對全市約九萬五千名國小學童(6~12歲)進行牙齒塗氟作業,以達到牙齒保健,確保學童們牙齒健康,避免蛀牙情形產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1年10月28日1110013208號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27日府衛心字第1111400363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議市府編列預算為國小6-12歲學童塗氟」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依據衛生福利部口腔健康司(前身-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訂定之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畫,推動本市各項口腔健康促進事宜。
二、有關兒童口腔作為以推廣預防保健及氟化物使用為主,分述如下:
(一)兒童牙齒塗氟
1.依據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兒童牙齒塗氟補助規定如下:
(1)6歲以下兒童每半年一次牙齒塗氟(含口腔檢查及衛教)。
(2)12歲以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每3個月一次牙齒塗氟(含口腔檢查及衛教)。
2.目前執行方式
(1)家長帶兒童至醫療院所塗氟,符合口腔健康司規定,塗氟費用由口腔健康司補助,掛號費則依各院所規定收取、部分負擔則依健保署規定收取。
(2)校園申請口腔巡迴車服務,本局配合時程及協調牙醫師到校服務。符合口腔健康司規定,塗氟費用由口腔健康司補助,不收取其他費用(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3)幼兒園自行或透過衛生局協調牙醫師到校塗氟服務(不使用口腔車)。符合口腔健康司規定,塗氟費用由口腔健康司補助,不收取其他費用(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二)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
1.依據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補助規定如下:
(1)6至12歲學童恆牙第一大臼齒窩溝封填保健服務。
(2)於施作後第6個月及第12個月各追蹤檢查一次。
2.目前執行方式
(1)家長帶兒童至醫療院所窩溝封填,符合口腔健康司規定,窩溝封填費用由口腔健康司補助,掛號費則依各院所規定收取、部分負擔則依健保署規定收取。
(2)校園申請口腔巡迴車服務,本局配合時程及協調牙醫師到校服務。符合口腔健康司規定,窩溝封填費用由口腔健康司補助,不收取其他費用(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三)國小學童含氟漱口水防齲計畫
1.每年國小學童在家長同意後,參與口腔健康司之計畫,每週一次使用含氟漱口水。
2.完整流程包含督導式潔牙如下:
(1)觀賞校園口腔保健影片。
(2)執行督導式潔牙(包含使用牙刷並建議使用1,000ppm以上之含氟牙膏、牙線)。
(3)每週使用一次含氟漱口水。
三、兒童成長過程中,0-3歲牙齒開始萌發,由家長使用紗布、指套牙刷或牙刷協助清潔,3-6歲開始學習刷,但可能刷得不夠仔細,需要家長額外幫忙,此時可輔以塗氟,加強對乳牙的保護,減少齲齒發生。6-12歲階段時,兒童手部發育相對完全,能執行較細緻動作,加強建立潔牙技巧(包含貝式刷牙法及使用牙線),並於換牙期提供每週使用含氟漱口水,透過高頻率低濃度的氟化物保護,減少齲齒發生。
四、齲齒是兒童常見的慢性疾病,而預防齲齒的最佳方法包含預防保健行為及加強保護。因此,衛生局、教育局在牙醫師公會及各牙醫師的入校園協助下,教導兒童從小建立牙齒預防保健行為-潔牙習慣(牙刷及牙線潔牙)及提供加強保護-窩溝封填保護臼齒及氟化物使用(6歲以下塗氟、6
12歲含氟漱口水),以提升兒童及其家長口腔保健知能並建立正確潔牙習慣,減少兒童齲齒率及降低未來相關口腔疾病發生率。
五、就本案已於9月5日邀集台南市牙醫師公會及本府教育局開會討論,會中進行討論事項:1、塗氟對學童口腔衛生是有幫助的,但108-109年調查本市12歲齲齒率為0.49(為全國最低),考量齲齒率再進步空間與所需經費,應先就現行中央補助項目及潔牙技巧再加強宣導,以提高學童及家長落實正確潔牙行為。2、行政作業上612歲塗氟健保本市無法使用,後續需考慮在實際施作的證明、無健保檢核有重複施作等問題。3、6~12歲為換牙期間(混合齒列),塗氟在乳牙上效果已不大等意見。本局將此次會議作成會議紀錄並整理6-12歲塗氟優缺點等事項,陳市府裁示。
六、經裁示,本局將於年底辦理口腔健康論壇,會中將邀請學幼童口腔保健計畫醫師、本市兒童牙科專科醫師等專家演講,依本市學童口腔健康現況、實證策略等議題,提出整體口腔保健專業知識與意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