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 
案由
關廟市場建物老舊、消防不合格,市府要求攤商自費修繕,明顯不當,建請市府應主動負責改善,保障攤商權益。 
說明
  1. 老市場不等於破舊。東菜市百年歷史、環境整潔、生意興隆,市府應借鏡成功經驗,重新規劃關廟市場,引入現代化設計與機能。
  2. 建物所有權屬市府,依法應由市府負責消防安檢改善,非將責任轉嫁給攤商。
  3. 排商原以「鋪位」承租,市府不得以消防名義片面降格為「攤位」,侵害合法承租權益。
  4. 市府應依信賴保護原則,主動負責整修,協助攤商度過整建過渡期。
  5. 建請市府:
 
辦法

無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10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4000556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關廟市場建物老舊、消防不合格,市府要求攤商自費修繕,明顯不當,建請市府應主動負責改善,保障攤商權益。」案,敬答覆如下: 一、關廟市場近年已陸續辦理相關改善工程,包括廁所彩繪美化、整體天花板油漆、正門門面招牌優化及燈具汰換等。另預計於115年度爭取經費辦理整體屋頂鐵皮浪板汰換工程,持續朝現代化市場目標邁進,以提升整體環境品質與民眾購物舒適度。 二、有關關廟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隔間牆涉消防缺失部分,本府經發局(市場處)已於114年5月21日召開說明會,向攤商說明相關改善方案,並參採攤商意見,後於6月12日邀集法制處召開會議,會中決議因無建使照作為攤鋪位復歸依據,爰以縣市合併前公所與攤商簽訂契約內容為憑,並經清查現況僅有6間正常營業,其餘有5間做倉庫、3間做冷凍櫃、4間做備料場所使用、3間未出租。為市場整體使用及公共安全考量,決議將盤點現況有實際營業需求鋪位數量,由本府協助爭取115年經費辦理消防改善工程,以維護市場公共安全。 三、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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