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3/04/09 
來文字號
府財產字第102030003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出售本府經管坐落本市北區小北段998-30地號等11筆非公用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敬請審議。 
說明

一、坐落本市北區小北段998-30地號等11筆市有土地,擬依「臺

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標售。

二、本案業經本府102年4月3日第10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出售。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交由財經委員會於下次會審查。

註:本案於第1屆第8次臨時會(102.07.31)決議不再行審查。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24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20010341號 
執行情形
本案坐落本市北區小北段998-30地號等11筆非公用市有土地,除了中西區環河段5、9地號,為提升未來運河星鑽都市更新整體開發效益,暫無出售計畫外,餘9筆土地,已重提第8次臨時會(財經第3號案)並獲議會同意出售,刻正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送內政部完成處分程序。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