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2/22 
來文字號
府水污養字第110025298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核定本市110年「鯽魚橋改建工程」經費新台幣7,00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5,460萬元;市配合款1,54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0年度經費新台幣2,100萬元(中央補助1,638萬元,市配合款462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並於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10年1月14日水六工字第1100100347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總核定經費7,000萬元(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5,460萬元整,市配合款新台幣1,540萬元),執行期間自110年起至112年止,因未及納入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墊付110年度2,100萬元(中央補助1,638萬元,市配合款462萬元),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二)上開總經費7,000萬元,分3年採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0年編2,100萬元、111年編列4,200萬元、112年編列700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2月18日第47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4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1/03/0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3/1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3/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3/2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188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