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梁順發、盧崑福、陳秋萍、吳通龍、林燕祝、陳文賢、杜素吟、顏炎釧、蔡秋蘭、林全忠 
連署人
唐碧娥、黃麗招、李文俊 
案由
請重視為市民服務的義警、民防人員,定期更換制服。 
說明
義警、民防人員自發性義務的辛苦為民服務,不求回報、任勞任怨,卻6年來其制服均未更新,影響觀瞻與士氣。 
辦法
請盡速辦理義警、民防人員制服更新事宜。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2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0001161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1.01.03府警公字第1010008579號函復: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100.12.26南議保安字第1000011618號函辦理。 二、本局於本(100)年9月8日簽奉市府允准動支第二預備金新台幣(以下同)560萬元增購義警、民防人員服裝(含夏季制服及配件1套、皮鞋1雙)共3,434人,得標廠商業於12月13日完成套量,經費計需536萬元,依契約規定廠商應於套量畢6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1.本府警察局辦理100年度義警、民防人員皮鞋暨夏季制服(含臂章、職稱章、單位號碼章、領帶、領帶夾)採購案,皮鞋定於本(2)月10日驗收(計男、女鞋3,434雙),另制服業已套量畢,廠商依契約應於本(101)年3月13日前交貨。 2.為充實義警、民防人員服勤服裝需要,現由本府警察局保安科、民防科在一般事務費項下勻支簽辦採購「勤務帽」,於完成程序後發交所屬義警、民防人員使用。 3.另按年度調查各義警、民防人員實際服勤服裝需要,再視該局年度經費情形定期更換制服。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