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臺南市國土計畫」規劃方案 
說明
 
辦法

會議建議:

一、國土計畫法新的制度將現行非都市土地分區及使用地名稱、管制,申請開發方式產生改變,請市府以民眾權益為優先考量,務必保障市民既有合法建築、使用權益。

二、因應城市實際發展情形,請市府透過國土計畫法每5年通盤檢討的機制,予以適當變更未來發展地區。

三、對於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轉換農業發展地區不合時宜部分,請市府持續滾動檢討農業發展地區,向中央部會(農委會、內政部)反應並建議調整劃設準則。

四、陳昆和議員、蔡育輝議員及周奕齊議員建議,針對第二階段台南市版國土計畫詳加檢討原定版本,市府應充分瞭解地方目前使用現狀,充分形成共識,再送內政部審定。

五、IngayTali議員、郭鴻儀議員、李宗翰議員及呂維胤議員建議,台南市政府需於國土計畫上呈或補呈,表達對西拉雅族的土地領域預先保障之意見。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0/23 
審查意見
會議建議: 一、國土計畫法新的制度將現行非都市土地分區及使用地名稱、管制,申請開發方式產生改變,請市府以民眾權益為優先考量,務必保障市民既有合法建築、使用權益。 二、因應城市實際發展情形,請市府透過國土計畫法每5年通盤檢討的機制,予以適當變更未來發展地區。 三、對於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轉換農業發展地區不合時宜部分,請市府持續滾動檢討農業發展地區,向中央部會(農委會、內政部) 反應並建議調整劃設準則。 四、陳昆和議員、蔡育輝議員及周奕齊議員建議,針對第二階段台南市版國土計畫詳加檢討原定版本,市府應充分瞭解地方目前使用現狀,充分形成共識,再送內政部審定。 五、Ingay Tali議員、郭鴻儀議員、李宗翰議員及呂維胤議員建議,台南市政府需於國土計畫上呈或補呈,表達對西拉雅族的土地領域預先保障之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0/28 
大會決議
一、專案報告會議建議第四點修正為:陳昆和議員、蔡育輝議員及周奕齊議員建議,針對第二階段台南市版國土計畫詳加檢討原定版本,市府應充分瞭解地方目前使用現狀,先行提送本會,經大會充分討論形成共識,再送內政部審定。 二、餘均照會議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1/0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1018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