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案由
建請市府增加臺南幼兒園留園服務成效。 
說明

目前臺南市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開辦比例效果不彰,市府應有提升開辦之措施。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2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7/0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654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增加臺南幼兒園留園服務成效」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 109 學年度提供延長照顧服務比率為76.8%,為加強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開辦成效,110 學年度已提出公幼辦理延長照顧服務推動計畫,整體開辦率已提升至86.3%。 二、 本市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相關推動措施說明如下: (一) 要求各園全面調查家長需求及參加意願進行規劃開辦,以開辦為原則,且無開辦人數限制。 (二) 參加人數低於 10 人者,且幼兒家庭確有需求者,應酌降收費開班,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三) 家長確有延長照顧需求者,鼓勵幼兒園可規劃開辦至下午 6 時。 (四) 持續針對低收、中低收入戶、經濟狀況特殊幼兒及家戶所得 30萬元以下 5 歲幼兒,全額補助其平日延長照顧參加費用,寒、暑假每月補助 3,500 元。 (五) 每期開辦績效優良園所之教保服務人員及行政人員,額外提供獎勵措施,以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帶班意願。 三、 非營利幼兒園參加延長照顧服務之弱勢幼兒,則比照公幼補助資格,全額補助平日參加費用,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四、 教育局將持續鼓勵並督導幼兒園確實審酌家長需求時段,積極規劃開辦,以提升園所開辦成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