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4/01 
來文字號
府農工字第115044806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核定「115年臺南市農村再生總體計畫(規劃階段)案」,計畫經費新臺幣326萬6,000元整(中央補助款273萬6,000元,地方政府配合款53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下稱農村水保署)115年3月10日農保規字第1152655969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核定補助總經費新臺幣526萬6,000元整(中央補助款473萬6,000元及地方政府配合款53萬元),查本案經常門200萬元(中央補助款)已納入本府農業局115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業務─農村規劃及農地管理項下,尚需增列326萬6,000元整(中央補助款273萬6,000元,地方政府配合款53萬元),本案符合上開執行要點規定,擬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4月1日第74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須於115年度辦理及核銷,為因應國土計畫推動及配合農村水保署政策,為爭取時效,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財經2號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