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 
案由
建請市府就歸仁圓環設置「科技執法」一事,應強化宣導與配套措施,以避免民眾誤觸規範而受罰。 
說明
  1. 該圓環原本並非交通號誌化路口,近期卻突然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因缺乏事前公告與說明而引發民眾反彈。科技執法的目的應在於維護交通安全,而非單純取締開罰,因此相關措施應秉持「事前告知、事後執行」的原則。
  2. 目前該處欠缺行人號誌標語燈及清楚的指引,容易使民眾因不知規範而誤觸違規,不僅造成執法爭議與民怨,更可能危及行人通行安全,然而行人安全才是最需要優先保障的。
  3. 惠請市府在科技執法正式實施前,應先公告並充分說明,讓民眾清楚知悉相關規範,同時於圓環設立明確之行人號誌標語燈,以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並降低誤罰疑慮;另針對科技執法之執行方式與重點,亦應加強宣導,提醒民眾注意行人通行規範,避免因資訊不足而受罰,以正視聽並安定民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1159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就歸仁圓環設置科技執法一事,應強化宣導與配套措施,以避免民眾誤觸規範而受罰」案,敬答復如下: 一、查歸仁圓環位處重要幹道匯流節點,車流量大,且常有大型車輛通行,周邊鄰近區公所、商場及學校,行人洽公、購物及學生上下學動線頻繁,人車交織情形明顯,具一定交通風險。為提升行人通行安全,於114年6月11日邀集民意代表、區公所、交通局及工務局等相關單位辦理現地會勘,經綜合評估道路環境及交通特性後,決議於該處增設「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 二、前揭科技執法設備已於114年11月1日啟用,並同步進行內部測試作業及規劃為期三個月之宣導期。宣導期間,將透過宣導活動、文宣資料、里鄰系統及社群媒體等多元管道,持續加強說明科技執法設備之功能與相關法規規定,使用路人充分瞭解執法重點,並提前適應正式執法後之道路通行環境。 三、另本府警察局已於114年11月7日邀集相關道路及工程管理機關辦理現地會勘,研商強化行人安全所需之標誌、標線及號誌等配套改善措施。後續並將於正式舉發前,再次全面檢視各項配套措施是否完善,視實際執行情形評估是否有延長宣導期之必要,以確保執法周延,並兼顧民眾行車安全與行人通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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