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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李偉智、周奕齊、趙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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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台南市針對社區安全防護再升級,在台南市仁德區、歸仁區、關廟區和龍崎區擴大試辦「社區安全防護監視器」設置,以補強社區治安、水情、交通等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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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在維護治安及社區安全方面,監視器很重要,而警用監視器受到預算限制,普及率還要加強,台南市政府目前已於111年底從另一管道的社區用監視器來做試辦,執行方式如下:社區與有線電視業者合作,租用普設監視器的社區地點,運用有線電視充分進入社區家戶,在社區重要路口設置監視器,讓民眾第一時間需調閱監視器時,能即時使用,租金費用由市府來支付,有線電視業者負責營運維護,攜手共創三贏,讓治安、水情、交通獲得更大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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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2年7月20日1120006839號
本府就「建請台南市針對社區安全防護再升級,在台南市仁德區、歸仁區、關廟區和龍崎區擴大試辦「社區安全防護監視器」設置,以補強社區治安、水情、交通等安全防護」案,敬答覆如下:
1、 有關治安監視錄影業於105年回歸警察局辦理,里辦公處於里內如有裝設需求請區公所協助,依警察局設置規定,提報相關資料向警察局申請。
2、 本案於112年7月17日南市民區字第11208927639號函請區公所以區內水情監控、交通、環保、社區安全網絡等需求,做綜合性評估,擇適當地點辦理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