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臨時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3/08
- 來文字號
- 府經能字第1050226766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105年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101-105年)」自來水延管工程,本市第一次核定新台幣132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並俟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1月6日主預經字第1040102872B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核定計畫總經費132萬元(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132萬元整)。
(二)本案需於本(105)年3月底前辦理經費動用,請准予計畫核定經費新台幣132萬元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2月24日第24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3/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3/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4/06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1904號
- 執行情形
- 一、臺南市議會105年4月6日南議建設字第1050001904號函同意墊付在案。 二、「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101-105年)」105年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辦理自來水延管工程,第1次核定新臺幣(下同)132萬元。 三、財政部國庫署105年5月9日台庫劃字第10500069180號函請臺灣銀行將本案第1階段經費66萬元匯入本府市庫,本府於105年6月27日撥付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已交開口契約廠商施作本案供水延管工程,預計105年9月完工,受益戶數6戶。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