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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蔡育輝、蔡淑惠、李宗翰、林冠維、周麗津、陳皇宇、李鎮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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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適逢極端氣候造成今年一年二期缺水休耕,政府方案唯獨漏列水利會掌水工,無薪水補貼,造成生活困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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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適逢極端氣候造成今年一年二期缺水休耕,政府方案唯獨漏列水利會掌水工,無薪水補貼,造成生活困苦」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於110年與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成立溝通平台,至少每半年定期召開溝通平台會議共同解決排水權責釐清,另本府水利局與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會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以加強兩機關之合作與溝通,對解決地方排水陳疴問題方面,本府與農田水利署已建立協商溝通機制。
二、對於貴會議員所提案本府水利局除已透過溝通機制向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反映外,並於112年8月21日以南市水行字第1121090467號正式公文函請嘉南管理處研議辦理。
三、 嗣經該處研議於112年8月24日以農水嘉南字第1126637931號函回覆:
「為提高其出勤頻率以避免影響生計,本處於112年第2期稻作全面節水措施申請作業期間由掌水人員協助受理作業之宣傳、引導及場地整理等用務;後續亦將調整經費,請掌水人員加強從事水路清淤及除草等作業以增加其收入。」,後續本府水利局仍將透過兩機關溝
通機制持續關注,促使嘉南管理處落實對照顧掌水工生計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