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5/10/16 
來文字號
府社兒字第 1041014528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本府104年度「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第2次核定案經費新臺幣3,3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4年9月18日社家支字第1040900845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該計畫係針對本市未滿2歲之幼兒送至本市社區保母系統或立案托嬰中心內之托育人員托育,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及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給予每位幼兒每月新臺幣2,000元至5,000元之托育補助費用。

(二)本案前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3年8月13日社家支字第1030900665號函核定補助新臺幣6,570萬3,000元整,並經編列預算在案,本次另再核定補助新臺幣3,350萬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4年10月7日第22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772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