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11/01 
來文字號
府都更字第101092707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10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補助作業」申請案,經費新台幣40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360萬元、市配合款4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1年10月24日內授營更字第101081010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以及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旨揭10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補助作業」案,係為本府101年度提案獲內政部補助案件,原預算未編列,核列補助經費400萬元(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360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40萬元整),依內政部營建署指示應儘速辦理招標作業,提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10月31日第8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1/09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1/1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1001115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