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7/11/21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6124242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 連署人
- 案由
- 經濟部補助本府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運河水環境改善計畫」、「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鹽水區月津港水環境改善計畫」、「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竹溪水環境改善計畫」等3項計畫,總經費為8億9,515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7億8,211萬7,000元,地方配合款1億1,303萬9,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6年10月13日經授水字第106202127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即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次墊付金額為8億9,515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7億8,211萬7,000元,本府配合款1億1,303萬9,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10月18日第31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9/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11/29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8235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