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0/07/29
- 來文字號
- 府交公運字第109082225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 連署人
- 案由
- 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本市「漢程客運公司橘9『麻豆轉運站-高鐵嘉義站』新闢路線電動大客車補助計畫案」經費967萬6,000元(中央補助667萬6,000元;市配合款3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9年6月18日路運計字第1090068098A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補助2輛甲類電動大客車共計667萬6,000元(補助上限333萬8,000元/輛),市配合款300萬元(補助150萬元/輛),總經費967萬6,000元。
(二)本案中央補助經費核定因日期較晚,未及納入本局所屬公共運輸處109年度預算,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7月27日第44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0/08/2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9/03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9/09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9/11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90008224號
- 執行情形
- 一、案係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案件。 二、本案已於109年6月18日獲交通部核定補助,漢程客運刻正依與會委員及各單位審查意見補充修正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