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周嘉韋 
連署人
林志展、李宗翰、蔡筱薇、郭鴻儀、朱正軒、林依婷、謝舒凡 
案由
建請市府依長輩年紀發放不同重陽敬老金額。 
說明
  1. 目前南市未滿百歲者敬老金皆為1,000元,為發揚傳統敬老倫理之精神,重陽敬老金應隨年紀不同之長者,而逐漸提升。
  2. 建請市府提升重陽敬老金額為65歲以上未滿90歲之長者發放1,500元、90歲以上至99歲之長者發放5,000元、百歲人瑞發放1萬元。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3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0572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依長輩年紀發放不同重陽敬老金額」案,敬答覆如下: 一、重陽敬老金發放對象及發放說明: (一)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及55歲以上的原住民長者,每人致贈重陽敬老禮金1,000元。 (二) 設籍本市年滿百歲以上人瑞,致贈1萬元敬老禮金及禮品。 (三) 112年重陽禮金發放經費計3億4,739萬5,000元,受益人數為34萬4,278人。 二、113年度設籍本市55歲至64歲原住民及65歲以上長者共計35萬2,974人(含百歲人瑞),1年經費編列約為3億5,675萬8,000元。 三、重陽敬老金發放倘提高發放金額,本市65 歲以上未滿 90 歲長者約34萬1,115人,倘每人提高500元,所需經費計1億7,055萬7,500元;90 歲以上至 99 歲長者約1萬2,892人,倘每人提高4,000元,所需經費計5,156萬8,000元,合計提高發放金額需增加經費為2億2,212萬5,500元。囿於本府財源有限,將持續評估整體財政狀況,研議增加預算編列的空間。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