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2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周嘉韋
- 連署人
- 林志展、李宗翰、蔡筱薇、郭鴻儀、朱正軒、林依婷、謝舒凡
- 案由
- 建請市府依長輩年紀發放不同重陽敬老金額。
- 說明
- 目前南市未滿百歲者敬老金皆為1,000元,為發揚傳統敬老倫理之精神,重陽敬老金應隨年紀不同之長者,而逐漸提升。
- 建請市府提升重陽敬老金額為65歲以上未滿90歲之長者發放1,500元、90歲以上至99歲之長者發放5,000元、百歲人瑞發放1萬元。
- 辦法
-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6/2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6/2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05725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依長輩年紀發放不同重陽敬老金額」案,敬答覆如下: 一、重陽敬老金發放對象及發放說明: (一)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及55歲以上的原住民長者,每人致贈重陽敬老禮金1,000元。 (二) 設籍本市年滿百歲以上人瑞,致贈1萬元敬老禮金及禮品。 (三) 112年重陽禮金發放經費計3億4,739萬5,000元,受益人數為34萬4,278人。 二、113年度設籍本市55歲至64歲原住民及65歲以上長者共計35萬2,974人(含百歲人瑞),1年經費編列約為3億5,675萬8,000元。 三、重陽敬老金發放倘提高發放金額,本市65 歲以上未滿 90 歲長者約34萬1,115人,倘每人提高500元,所需經費計1億7,055萬7,500元;90 歲以上至 99 歲長者約1萬2,892人,倘每人提高4,000元,所需經費計5,156萬8,000元,合計提高發放金額需增加經費為2億2,212萬5,500元。囿於本府財源有限,將持續評估整體財政狀況,研議增加預算編列的空間。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