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案由
建請編列預算於國中、小教室裝設空氣清淨機。 
說明

一、台灣西岸中南部在秋冬季節的空氣污染嚴重,但目前空氣惡化的校園應變政策僅減少學童在戶外活動課。

二、室內空氣品質監測和管理具有法源依據,但卻一直未能在校園執行。目前環保署已經針對不同的公共場所,公告需要監測的室內空品污染物項目與監測標準,但獨漏了高中以下各級學校的室內空品污染物之監測標準,使校園室內的空氣品質狀況一直沒有監測資料。

三、本席建議學校可以參考結合環境教育,藉此機會讓學生參與測量與記錄,並將數據提供給市府作為評估各校安裝需求的依據,提供因地制宜符合需求,例如:工業區、交通流量大的學校,作為優先示範點。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1143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9月26日府教安(二)字第1091516058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編列預算於國中、小教室裝設空氣清淨機」案,敬答覆如下: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落實101年11月23日施行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其經綜合考量「公私場所之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場所之特殊需求」來訂定公告場所優先順序,並採循序漸進方式改善,於103年3月23日公告第一批場所,106年1月11日公告第二批場所,目前高中以下學校皆尚未納入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優先適用對象。本局轄屬國中小目前每校已各安裝1台微型PM2.5感測器(即空氣盒子),以協助師生掌握最新空氣品質狀況,及提供本府環保局藉由空氣盒子雲端資料評估污染源,進行立即性處置。 二、有關結合環境教育讓學生參與測量與紀錄部分,會於向教育部申請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子計畫:空氣品質宣教部分)經費補助時,納入相關類似活動宣導規劃,結合教育局環境教育輔導團共同宣導,讓校內師生可以了解查詢空氣品質即時訊息及因應方式。 三、有關鄰近空氣品質污染源之學校裝設空氣清淨機,本府將綜合評估使用效益及經費需求,並適時爭取中央或民間資源,及尋求本府環保局空污基金經費合作支援,以協助學校進行室內空氣環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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