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4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案由
請市政府編列預算合理調高特殊教育職務加給,以利於吸引與留任優秀的特教師資。 
說明
  1. 特殊教育職務加給前為「特教津貼」,於民國81年調整為1,800元後,至今已超過32年未曾調整。
  2. 特教老師需依據學生的個別差異設計合適的教材,並隨時應對學生的情緒與行為問題,經常因介入處理而導致身上留下皮肉傷,不僅行政業務繁重,還需應付大量臨時性的填報工作,教育局卻忽視特教老師的辛勞,基本待遇長期未提升,這不僅嚴重打擊特教教學的士氣,請市府合理調高特殊教育職務加給。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5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市政府編列預算合理調高特殊教育職務加給,以利於吸引與留任優秀的特教師資」案,敬答覆如下: 一、教育部於114年6月18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40058103號函知各縣市政府修正後「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明訂自115年2月1日起,具特教教師證者,職務加給自每月1,800元調升至2,800元;未具特教教師證者,自每月600元調升至900元。 二、本府教育局業以114年6月30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140893816號函轉本案,請各校配合辦理,以維護本市特教教師權益。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