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9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能修改里社區活動中心管理相關法規。
- 說明
- 依據新營區忠政里里長反映辦理。
- 有關里民活動中心於國定假日租借之管理人力與租金收費問題,建請市政府能修改管理相關法規,特就國定假日、上班日期間的租借管理所需人力、租金與清潔費進行修訂或制訂,期讓上班日與假日期間有明顯的租借區隔,讓假日租借時有適當的管理人力暨區隔明顯的收費標準,讓里長(里活動中心管理人)也能有休息的例假日。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1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310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能修改里社區活動中心管理相關法規」案,敬答覆如下: 依「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活動中心管理機關為活動中心所在地區公所。區公所得衡酌活動中心實際使用狀況,參採管理辦法所附之收費基準表,本於因地制宜原則自行訂定收費標準,惟各里活動中心場地收費如有調整需求,其訂定標準以不低於下限標準制定。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