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9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陳碧玉吳禹寰周麗津 
案由
建請市政府能修改里社區活動中心管理相關法規。 
說明
  1. 依據新營區忠政里里長反映辦理。
  2. 有關里民活動中心於國定假日租借之管理人力與租金收費問題,建請市政府能修改管理相關法規,特就國定假日、上班日期間的租借管理所需人力、租金與清潔費進行修訂或制訂,期讓上班日與假日期間有明顯的租借區隔,讓假日租借時有適當的管理人力暨區隔明顯的收費標準,讓里長(里活動中心管理人)也能有休息的例假日。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31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能修改里社區活動中心管理相關法規」案,敬答覆如下: 依「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活動中心管理機關為活動中心所在地區公所。區公所得衡酌活動中心實際使用狀況,參採管理辦法所附之收費基準表,本於因地制宜原則自行訂定收費標準,惟各里活動中心場地收費如有調整需求,其訂定標準以不低於下限標準制定。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