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0/11/18
- 來文字號
- 府教永字第1091394768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核定本市「年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經費新臺幣1億2,5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一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0575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109-112年度總經費共計新臺幣10億7,845萬3,000元(中央補助款2億5,000萬元,市款8億2,854萬3,000元由109-112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支應)。
(二)109-110年度中央補助款1億2,50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請同意先行墊付。(109年度第1期款撥付發包金額2億5,000萬元之20%、110年第2期款撥付發包金額2億5,000萬元之30%,總計1億2,500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11月10日第46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2/01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