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11/18 
來文字號
府教永字第109139476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核定本市「年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經費新臺幣1億2,5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一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0575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109-112年度總經費共計新臺幣10億7,845萬3,000元(中央補助款2億5,000萬元,市款8億2,854萬3,000元由109-112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支應)。

(二)109-110年度中央補助款1億2,50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請同意先行墊付。(109年度第1期款撥付發包金額2億5,000萬元之20%、110年第2期款撥付發包金額2億5,000萬元之30%,總計1億2,500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11月10日第46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