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洪玉鳳王家貞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調高生育補助及育兒津貼,鼓勵年輕族群踴躍「增產報國」,以提高臺南市的競爭力,減緩少子化的國安危機。 
說明

一、臺南市現行生育補助,第一胎僅發6千元,不僅是六都最低,更在全臺灣敬陪末座,致南市人口呈現負成長,108年全市僅1萬1841人,109年再降為1萬0783人,許多偏鄉學校面臨招不到學生的窘況,據聞110年已有一所國中小因沒有生源面臨關校。

二、臺灣少子化問題嚴重,各縣市均訂出生育補助鼓勵年輕男女生養下一代,目前臺南市的生育補助六都最低,出生率也是六都最少,市長曾允對此進行檢討提高,宜速執行以挽救南市快要破萬的嬰兒數。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3/0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3/15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3/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3/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01913號 
執行情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1100395325號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調高生育補助及育兒津貼,鼓勵年輕族群踴躍「增產報國」,以提高臺南市的競爭力,減緩少子化的國安危機。」敬答覆如下: 1、生育獎勵金非法定社會福利,係各縣市政府視財源,為獎勵生育之福利措施,各縣市資格條件及金額等福利皆有不同,本市發放生育獎勵金為肯認願意懷胎生育婦女之生產辛勞,是市府對產婦的祝福及恭喜的一份心意。 2、本市發放生育獎勵金為產婦生產之第1名新生兒6,000元;第2名新生兒12,000元;第3、4名新生兒30,000元;並於109將第5名以後之新生兒由原每名發給30,000元提高為50,000元。依產婦生產名次發放不同額度以肯認及慰勞新生兒母親懷胎生育之辛勞。 3、從全國出生數觀察,雖然各縣市生育獎勵金金額高低不一,但全國出生數仍每年持續減少。 4、有關提高生育獎勵金額日後再視本市財源許可時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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