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府訂定《臺南市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自治條例》,推動原住民族產業及經濟發展有關事項。
- 說明
-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4條: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及環境資源特性,策訂原住民族經濟政策,並輔導自然資源之保育及利用,發展其經濟產業。
-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8條: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外之原住民,應對其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養、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事項給予保障及協助。
- 為落實以上之相關立法精神與意涵,推動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請市府訂定適合本市原住民族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政策,改善原住民族創業的條件,協助原住民族創業,提升原住民族的生活品質與經濟水平。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13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4年7月15日1140006464號 本府就「建請市府訂定《臺南市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自治條例》,推動原住民族產業及經濟產業有關事項」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原民會自109 年起創立「Tabe 札哈木樂原」品牌,推廣本市原住民族經濟事業,並於札哈木原住民公園興建同名建築,作為本市原住民族經濟產業推廣實體平台;本府目前輔導 13 家業者(美食7家,文創6 家),每年委託專業廠商辦理原住民族業者輔導計畫,辦理專業課程、市集活動及新品發表會,協助業者申請創業補助計畫並輔導研發新商品;每年辦理「札哈木市集系列活動」,邀集本市原住民族業者,配合本府原民會各大型活動辦理市集活動、DIY 體驗活動及音樂表演,並藉由辦理札哈木之星歌唱比賽,進一步提升札哈木市集知名度及買氣。 二、Tabe 札哈木樂原規劃115 年1 月 1 日開館,未來13 家業者將進駐場館進行商品常駐展售,並持續配合本會各項活動辦理市集,增加受輔導之原住民業者營收,提升本場館品牌及業者知名度。 三、另配合中央原民會政策,持續辦理綜合發展基金相關業務,除協助族人申辦相關貸款外,同時辦理金融知識宣導課程,提升族人理財及創業經營等相關知能,114 年度首度辦理觀摩參訪活動,帶領本市原住民業者至高雄地區與當地原住民業者交流。 四、本府原民會將參酌臺北市政府《臺北市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自治條例》,並視本市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情形,評估訂定《臺南市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自治條例》可行性。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