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王雅雲 
連署人
賴惠員、蔡玉枝、莊玉珠 
案由
建請市府協助龍崎區公所辦理「龍崎區崎頂里161及162號屋後崩塌地處理工程」。 
說明

一、龍崎區崎頂里161及162號屋後崩塌地一案,經市政府水利局106年09月29日現場勘查,該地邊坡崩塌損壞嚴重,民眾出入危險,確實有改善之必要。

二、建請台南市政府水利局編列預算,協助龍崎區公所辦理崎頂里161及162號屋後崩塌地處理工程,以確保民眾出入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水利局協調後辦理,並密切觀測,必要時先行安全施作。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6/0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7000377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7年7月19日府水保字第1070816390號函復: 一、旨案提報施作地點係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理之土地,本局依「國有非公用山坡地需實施水土保持工作案件處理流程表」規定提報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臺南分署憑辦;另上開分署已於107年6月25日現場勘查,確認提報地點現況為雜樹林及雜竹林等,亦無佔用或承租情事,並依上開處理流程表將旨案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酌處。 二、本案在未完成修繕前,已請龍崎區公所加強巡查,以防災情持續擴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