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6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王雅雲
- 連署人
- 賴惠員、蔡玉枝、莊玉珠
- 案由
- 建請市府協助龍崎區公所辦理「龍崎區崎頂里161及162號屋後崩塌地處理工程」。
- 說明
一、龍崎區崎頂里161及162號屋後崩塌地一案,經市政府水利局106年09月29日現場勘查,該地邊坡崩塌損壞嚴重,民眾出入危險,確實有改善之必要。
二、建請台南市政府水利局編列預算,協助龍崎區公所辦理崎頂里161及162號屋後崩塌地處理工程,以確保民眾出入安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3/07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水利局協調後辦理,並密切觀測,必要時先行安全施作。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5/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6/04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70003775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7年7月19日府水保字第1070816390號函復: 一、旨案提報施作地點係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理之土地,本局依「國有非公用山坡地需實施水土保持工作案件處理流程表」規定提報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臺南分署憑辦;另上開分署已於107年6月25日現場勘查,確認提報地點現況為雜樹林及雜竹林等,亦無佔用或承租情事,並依上開處理流程表將旨案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酌處。 二、本案在未完成修繕前,已請龍崎區公所加強巡查,以防災情持續擴大。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