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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郭清華、陳碧玉、郭鴻儀、李偉智、李啓維、陳怡珍、Ingay Tali穎艾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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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永康區永大路陸橋,「標線」及「標誌」不明顯,而導致駕駛者因而經常性逆向行駛,為保障用路人安全,建請改善此區域相關交通標線及標誌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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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1年5月6日府交交管字第1110595813號函復:
一、經查本府工務局業於111年4月14日邀集相關單位現場會勘改善,結論:近來永大陸橋因民眾常有不熟路況或聽從導航指導,誤闖北上永大陸橋導致出陸橋時,常有逆向之情況,為避免此現況再次發生,經與會人員研議,島頭至島頭處,每10公尺增設1支防撞軟管,避免民眾因路況不熟造成逆向下陸橋之情事發生,合先敘明。
二、次查永康區中正北路為省道台1線,道路主管機關係屬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新化工務段(以下簡稱新化工務段),本府交通局業於111年3月7日邀集新化工務段、永康區公所及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結論如下:
(一)為利用路人提早辨識及變換車道,共識請新化工務段調整大型指示標誌內容。另高架橋入口處,亦請新化工務段一併變更內容為「永大路」,維護交通安全及順暢。
(二)另有關路橋門架告示牌,請新化工務段研議增設照明設備之可行性,以利用路人辨識。
三、本案上述增設防撞軟管工程已於111年4月15日完成,另標誌工程新化工務段預計111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