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6/10/21 
來文字號
府都社字第105108946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臺南市政府以推動低碳城市為目標,而本自治條例自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施行至今已近四年,經重新檢視本自治條例,就部分條文未盡明確或窒礙難行者提出修正方案,並彙整民間團體陳情建議、行政院核定時之修法建議及本府各機關意見予以檢討,爰擬具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 本案業經本府105年10月12日第26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3. 檢附「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含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乙份。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1/03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50008997號 
執行情形
ㄧ、本府106年1月10日府都設字第1060045058號函送行政院核定。 二、行政院106年2月6日院臺環字第1060003595號函覆因會商部會延遲函復,影響彙整回覆作業,延長核定期限。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