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3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陳碧玉、林志展、邱莉莉、陳秋宏、李宗翰、呂維胤、蔡筱薇 
案由
建請打造市民引以為傲、觀光客蒞臨朝聖的旗艦型親子場館。 
說明

一、政績有感,一種是實際經歷、一種是口耳相傳,兩者可以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其一。

二、目前建置親子悠遊館,朝社區型於各區布建;應另規劃全市規格的亮點旗艦計畫,提供更高品質、更全面服務,造福市民且讓政績能被廣為傳唱。

三、區位選擇建議在永康或南科等近鄰交通要道且新興人口快速成長之行政區。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2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12250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1月20日1090000707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月17日府社兒字第1081508733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打造市民引以為傲、觀光客蒞臨朝聖的旗艦型親子場館。」案,敬答 覆如下: 一、為改善育兒空間設施,本府社會局預計於民國109年底完成設置14處親子悠遊 館及2處兒童福利服務中心,以期提供優質托育服務,支持育兒家庭,建構本市友善托育環境,減緩人口結構失衡。 二、目前成果及進度: (一)親子悠遊館: 1.提供未滿4歲兒童免費活動空間、教玩具及圖書使用、托育及照顧相關諮詢、托育媒合轉介、社區宣導及外展服務,辦理各項專業訓練、親職講座 及親子活動。 2.設置規劃107-109年共14處: (1)108-109年:規劃設置9處親子悠遊館。 (2)110年:預計於鹽水區、中西區、北區、南區及七股區再新增5處。 (二)兒童福利服務中心/親子館: 1.提供館施供12歲以下兒童使用,並辦理各類親子講座、研習課程、親子活動及外展服務,同時辦理各類兒童福利宣導、諮詢等服務。 2.設置地點:布建台南市兒童福利服務中心(市府旁社福大樓),南瀛親子館 (原新營代表會)共2處。 (三)外展服務車: 1.對於資源缺乏地區採用外展服務車方式服務,並提供兒童玩具圖書租借, 將資源送入社區以擴展其可近性。 2.本市目前共配置3輛外展車提供服務。 三、有關提供更高品質及全面性服務的旗艦型親子悠遊館在永康或南科等近鄰交通要道且新興人口快速成長之行政區場地,因場地及相關經費取得困難,未來將盤點本市餘裕空間及財力,納入親子悠遊館建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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