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秋蘭
- 連署人
- 沈震東、郭清華、沈家鳳
- 案由
- 建議65歲以上長者免繳健保費,健全老人社會福利。
- 說明
少年繳稅金、老來享福利,這是先進國家應有的社會制度
然而,比照其他五都,照顧老人健康的健保制度,健
保費皆由市府吸收,卻只有台南市65歲以上長者仍得
繳交健保費,對於經濟狀況較差的長輩來說,每月是不
小負擔,感覺比其他五都矮了一大截,也讓人為長輩心
疼。
市政府有義務要讓老人退休後生活更加安定、健康有尊
嚴,提供長輩更優質生活。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1/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辦理 (與民政11號案合併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1/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2/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0888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8年2月15日1080001323號函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2月14日府社老字第1080209490號函書面答覆如下: 本府就「請市府施行本市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建議65歲以上長者免繳健保費,健全老人社會福利。」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福利政策案,因為全面實施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預算經費龐大,預估一年需要經費約新臺幣25億5,706萬元左右(本市約28萬4,497位老人,每人每月保險費以新臺幣749元計算),其經費龐大將排擠其它市政建設。 二、為使有限資源妥為運用並發揮最大效能,臺南市政府秉持優先照顧弱勢民眾之原則,以經濟弱勢的低、中低收入老人及65歲的身心障礙者作為優先照顧對象。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