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7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朱正軒、陳秋宏、沈震東、蔡筱薇 
連署人
余柷青、鄭佳欣、周嘉韋、謝舒凡、李宗翰、黄肇輝 
案由
為鼓勵參賽選手,建請教育局在舉辦相關藝術比賽除公布成績外,能現場進行頒獎。 
說明
  1. 目前各縣市與全國舞蹈比賽都有現場頒獎,現場領獎對比賽選手而言為莫大榮耀。
  2. 但本市現行僅公布成績,大大降低對孩子的表揚及鼓勵,建議能現場頒獎。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40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在舉辦相關藝術比賽除公布成績外,能現場進行頒獎」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局辦理藝術類競賽,如全市學生舞蹈比賽等,因參賽隊數眾多,比賽天數較長,且來自本市各行政區,部分團隊考量學生作息於賽後即先返校,故於評分完成後採現場及網路公布成績,不另舉行頒獎典禮。 二、有關頒獎典禮辦理,將綜合評估辦理之作業流程、承辦單位量能、蒐集相關意見後納入本市比賽籌辦會議討論。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