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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基於安全問題及簡化過程,請消防局各分隊進行安裝住景器時與當地里長或里幹事一同前往居民住宅,里長及里幹事較了解居民狀況,可作為溝通橋樑,進而消除不必要的疑慮(例如:民眾誤以為是詐騙集團),並請建立與民政局或社會局合作之標準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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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7月20日府消預字第1090854647號函復:
1、 基於安全問題及簡化過程,請消防局各分隊進行安裝住警器時與當地里長或里幹事一同前往居民住宅,里長及里幹事較了解居民狀集團)。況,可做為溝通橋樑,進而消除不必要的疑慮(例如:民眾誤以為是詐騙
為安全問題及簡化過程並使住警器設置更深入各里弱勢家庭,本府消防局針對企業聯合捐贈及玉皇宮捐贈住警器26,500顆補助配發作業,依社會局定期提供之獨居長者、身心障礙以及低收入戶清冊,結合各區公所與各里里長配發住警器給各補助對象,每戶以1顆為限。
2、 請建立與民政局或社會局合作之標準作業流程圖。
為強化跨局處住警器推動之任務分工、橫向聯繫,本府108年3月28日府消預字第1080389948號函發「臺南市政府推廣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
(1) 民政局配合事項:
1、 協助消防局辦理宣導住宅設置住警器事宜。
2、 函文給區公所,於區、里各式集會、場合,協助發放宣導資料、協助宣導民眾自行購置住警器,使住警器相關資訊可以深入至一般民眾。
(1) 社會局配合事項:
1、 提供低收入戶、獨居長者及身心障礙者資料名冊予消防局,配合補助設置事宜。
2、 結合社工持續針對低收入戶、獨居長者聯合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