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4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府研議制訂廢棄物暫置場管理規範,俾利迅速有效管理廢棄物暫置場址與災害後短期大量廢棄物處理作業,維護市民環境衛生安全。
- 說明
- 按2025/0121楠西地震後暫置4萬5,474噸混合廢棄物於楠西掩埋場,粗估需花費9,562萬1,000元/15個工程月進行清理;2025/0705丹娜絲風災後暫置30萬噸各類廢棄物於就後壁舊烏樹林營區,嗣於2025/11/21〜12/3發生火警造成空水污與惡臭影響區民生活:以及各區歷年多處各類非法堆置場火警等,嚴重影響市民環境衛生。
- 且觀諸中央迄今從未對(尤以各種災後之)廢棄物暫置場為管理規範,僅餘2026年初始討論「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草案未成定論姑且不論,其「指引」之行政指導位階毫無約束力與公權力可言,其怠惰糜爛戕害民生之可惡實罄竹難書。
- 是故建請臺南市政府應以民生為重,針就廢棄物暫置處理儘速制訂管理規則,無論以《臺南市廢棄物堆置暫置場設置及管理自治條例》之法律或《臺南市災害廢棄物臨時堆置作業要點》之行政命令層次,規範包括但不限於「堆體分區」、「堆場配置」、「堆體高度與面積」、「堆體間距」、「油氣化學電池高風險廢棄物堆體區」、「監測規範」、「進出場載運車輛管制」、「暫置期限」,以及堆置場管控應變機制等要項,以防火為首要、以避免造成水、氣、味等二次災害為關鍵,儘速制訂管理辦法,以有效管制廢棄物堆置問題,確保市民環境衛生健康。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大會決議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