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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求「北外環四期工程」因名不正、言不順,環評出現重大疏漏,須立即撤案,以另案重新啟動審查環境影響評估,撤銷高架盲腸段計畫,不要浪費55億公帑蓋一條無效益的高架道路,進而保障鄭子寮社區居民生活與文元國小2,300-2,400名學童的安全與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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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求『北外環四期工程』因名不正、言不順,環評出現重大疏漏,須立即撤案,以另案重新啟動審查環境影響評估,撤銷高架盲腸段計畫,不要浪費55億公帑蓋一條無效益的高架道路,進而保障鄭子寮社區居民生活與文元國小2,300-2,400名學童的安全與身心健康」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解決永康區及北區現有地方性車流與通過性車流混合,造成道路服務水準降低,故臺南都會區北外環第四期道路以高架方式銜接北外環第二期高架道路,橋下平面道路亦維持現有道路車道數設計,以達速率提高、容量增加、效益提昇等益處,經評估本快速道路完工後將可改善道路服務水準由D~E級提昇至B~C級,大幅降低塞車時間,爰北外環道路建設有其必要性。
二、有關人民請願事項(二),本案於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階段已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計畫產能、規模擴增或路線延伸百分之十以上者」,應就申請變更部分,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已依規定提出「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4期新建工程案環境影響說明書」,且環境影響說明書已於108年5月31日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47次會議審議通過,環評過程相關民意問卷分析、公聽會公告及會議紀錄均於環評書件內容可稽。未來於施工前、施工期間及營運期間,均將依核定之環說書辦理環境監測,確保民眾居住品質,並依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不良影響對策內容確實執行。
三、有關人民請願事項(三),考量空氣污染影響範圍屬中大尺度,經考量上下風處與沿線環境差異性,於計畫沿線兩側500公尺範圍內選3處進行空氣品質監測,空氣品質測點已符合「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附表七之內容,空氣品質調查地點為「沿線兩側各500公尺範圍內之代表點及沿線各10公里1點」之規定,該等測值已可涵蓋本計畫沿線不同環境之空氣品質現況,再透過經認可之專業空氣模擬程式進行空氣品質模擬。其次噪音、振動影響屬小尺度,因此針對陳澤彥婦產科等面對影響源之第1線敏感受體進行評估並依據臺南市環境保護局所公布之資料(北區噪音管制區圖)顯示,中華北路二段以南區域為第三類噪音管制區作分析。
四、有關人民請願事項(四),本案工程相關路口號誌時制計畫將由本府交通局進行規劃。
五、有關人民請願事項(五)建議以智慧交通系統改善現有交通一節,本府工務局已於114年11月25日南市工新一字第1141481506號函請本府交通局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