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4/01 
來文字號
府工管一字第115035398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定本市「115年度營建產出物跨部會推動計畫」經費新臺幣258萬4,000元(中央補助款232萬6,000元、市配合款25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5年3月5日國署營字第115103569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新臺幣258萬4,000元(中央補助款232萬6,000元、市配合款25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4月1日第74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理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相關工作事項,規定本年度補助計畫估驗進度於115年6月30日前完成發包,為爭取時效,需辦理墊付款支應。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6/04/1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5/1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