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10/13 
來文字號
府水工字第110124524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核定本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與安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7批次治理工程總經費1,791萬7,000元(中央補助款1,620萬元,市配合款171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0年9月28日經水河字第1101611438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總經費1,791萬7,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1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10月12日第51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3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2/14 
審查意見
第3屆第10次臨時會110年12月14日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2/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27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1283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