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家貞 
連署人
吳通龍、周奕齊、Ingay Tali 穎艾達利、尤榮智、蔡淑惠、林燕祝 
案由
建請市政府相關單位在各里辦公室內購置緊急急救箱。 
說明
現行市府在各里內的公園裡均設立了兒童遊樂區及各項幼兒的遊戲器材,因此理當在里辦公室內設置緊急急救箱以備不時之需。若幼童遊玩時,不慎發生意外造成輕度受傷時,即可先行做簡單傷口處理,可減低受感染惡化的機率。若是嚴重傷害時,也可在救護車來到前,做簡單處置或包紮,待救護車到時進行後續的救護工作。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3/19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3/2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1815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本會114年4月8日1140002146號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相關單位在各里辦公室內購置緊急急救箱」案,敬答覆如下: 民政局每年編列各里地方發展經費13萬元,依據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地方發展經費支用要點第 4點辦理項目第5款里規定, 購置緊急急救箱符合辦公處物品之購置,里辦公處得視其實際需求購置。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