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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曾之婕、盧崑福、杜素吟、林冠維、吳禹寰、李中岑、趙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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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現地於南興養殖生產區內,因凱米颱風期間大雨造成大面積淹水。經會勘,該地地勢低窪,且大雨期間第五河川局管理之水閘門為確保堤內安全,將維持關閉,進而導致該區無法排水至急水溪,故除了考慮加高護岸減緩道內水溢出至道路外,另請農業局提報至漁業署,爭取2座移動式抽水機組,屆時可委託水利局協助代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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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北門區鯤江段834-1護岸改善工程」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案因北門區鯤江段834-1地號附近因地勢低窪,每逢大雨因附近水閘門(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管理)為確保堤內安全,需關閉。導致該區無法排水至急水溪,需加高護岸減緩渠道內水溢出(護岸加高1公尺,長度共338公尺)。
二、 有關本市漁產道路修繕需求,本府農業局係依「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辦理農路修繕審查作業要點」來執行。以現有設施修繕為原則,在符合公眾使用條件下,依據不同損壞程度、安全性及使用性等優先順序,依序辦理修繕。
三、 漁路修繕,由轄區公所研提施作方式、範圍及經費需求,再由本府農業局會同區公所人員會勘,就急迫、需求性及是否屬公共使用等條件,予以評估,後續再由本府農業局補助公所執行。
四、 本案已於113年9月10日與相關單位會勘,北門區公所113年10月24日檢送工程提案單至本府農業局,總經費為200萬元,目前錄案辦理中。
五、 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