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5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旺詮
- 連署人
- 郭信良、陳怡珍、林志聰、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市府0206震災重建小組在善款能力範圍下,維冠大樓以外如大智里生產市場、歸仁幸福大樓等地區的補助,應提高至比百分之五十還高之補助款。
- 說明
一、東區大智里生產市場全倒,雖無人員傷亡但攤商無法營業,生計面臨困難窘境,市府應提高目前百分之五十的補助,讓受災攤商儘早回歸正常生活。
二、此次地震不應分別,因都是在同震災事件中。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1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4508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5年9月14日府工使一字第1050960203號函復: 一、依據「0206震災復原重建小組」第9次會議決議,歸仁區幸福大樓、東區大智市場建物補助,以及0206震後紅單危險建築物拆除重建者,參照「市府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之標準補助100%,每一所有權人最高不得超過200萬元,0206震後紅、黃單危險建築物補助修復費用,參照「台灣省土木技 師公會鑑定手冊」補助其建議修復金額100%,每一所有權人最高不得超過150萬元,土壤液化區比照紅、黃單案件,已依上開標準辦理。 二、另大智市場、幸福大樓、維冠大樓,實際居住之所有權人及承租人,並發放30萬財務損失。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