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李退之、陳怡珍、呂維胤、莊玉珠 
案由
建請市府水利局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於辦理水庫疏濬土方時增加編列回饋金10元/每立方公尺,做為地方回饋公益基金,並支應水庫下游(一級水源保護區內各區公所)做為回饋公益基金使用。 
說明

一、現今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所編列的水庫疏濬土方回饋金有限,無法充分支應水庫下游(一級水源保護區內各區公所)做為回饋公益基金之使用。

二、由於物價的高漲連帶使地方各項建設之工程原物料與工資調漲,建請市府水利局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於辦理水庫疏濬土方時增加編列回饋金10元/每立方公尺,做為地方回饋公益基金使用。

三、建請市府水利局儘速研議辦理,以利地方建設。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2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918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年3月8日府水行字第1060247738號函復: 一、經詢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有關水庫疏濬土方所影響區域主要為嘉義縣大埔鄉、阿里山鄉等上游區域,爰南水局編列有疏濬土方回饋金每立方公尺10元。 二、另查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在曾文水庫下游河道有進行放淤作業,查河道放淤雖對於地方社區較無影響,惟南水局將爭取編列疏濬土方回饋金每立方公尺10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