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依婷 
連署人
黄肇輝、沈家鳳、陳秋宏、陳皇宇、楊中成、李宗霖、李宗翰、謝舒凡、蔡筱薇、蔡蘇秋金 
案由
建請市府重視警察基層各分局派出所汰換電腦需求。 
說明
  1. 請重視警察基層各分局派出所汰換電腦需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員警每天要處理的案件堆積如山,實在不希望是因為設備問題拖垮效率。
  2. 建請市府提高汰換電腦設備之經費,當換則換,遑論有些電腦早已到達使用年限仍未更換。應讓基層員警作業上更便利,才不會讓民眾在繁雜的程序中耗費太多時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1126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重視警察基層各分局派出所汰換電腦需求」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府預算編列審查原則,電腦主機汰換年限逾6年,且考量確屬必要,申請數多於財產清單冊逾年限6年數量之四分之一時,核准數以後者為原則,並優先汰換年代較久之設備。 二、本府警察局113年編列預算新臺幣(以下同)832萬8,000元,並於113年8月6日完成個人電腦主機安裝驗收(含增購計484臺),其中477臺已配發外勤各分局、大隊(隊),並函文要求應優先配發給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以提升行政效率。 三、本府警察局114年編列預算1,101萬8,000元,預計可汰換441臺年限逾6年老舊個人電腦主機。 四、本府警察局因應基層各分局派出所汰換電腦需求作為: (一)108年以後採購的電腦主機均全部為雙硬碟主機,系統安裝在SSD硬碟,加快系統開機及軟體作業效能,107年以前年限逾6年未汰換電腦主機其中50臺,本(113)年亦加裝SSD硬碟,提升作業速率與行政效能。 (二)持續要求各分局優先配發給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之原則,儘量讓第一線與民眾接觸的同仁可使用6年內較新電腦主機受理案件。 (三)在尚未能達到年限逾6年電腦主機全面汰換之現況下,按各分局員警數與個人電腦主機數比例配發,優先汰換受理案件數量較多及繁重分局派出所年限逾6年個人電腦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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