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張世賢、王家貞、蔡秋蘭、梁順發、李中岑 
案由
建請市府對各社區發展協會活動補助款能依協會附屬團體多寡由每年補助2萬元修訂為2至4萬元,以因應社區活力發展辦理各項活動需要。 
說明

一、現行各里都有社區發展協會組織,每年也都獲得社會局2萬元活動款補助,但社區發展協會因應推動社區發展需要,2萬元活動經費嚴重不足,建請市府放寬補助。

二、再者每個社區發展協會,分別有長壽會、環保志工隊、巡守隊、媽媽土風舞、媽媽教室、歌友會等附屬組織不盡相同,請市府對各社區發展協會補助款能考量實務,不可齊頭式補助2萬元,請以各社區發展協會所屬附屬團體多寡分別補助2萬元至4萬元,並由協會按活動需求分別申請之。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599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