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10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與動物診所(醫院)合作,針對有飼養寵物犬貓的飼主強制進行晶片植入,以便管理與追蹤。
- 說明
- 依據農業部公告,「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除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業者另有規定外,犬隻應自88年8月5日起,貓隻應自115年1月1日起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
- 寵物登記站為「申請制」,建請市政府徵詢與輔導動物診所(醫院)申請成為寵物登記站,鼓勵飼主為寵物辦理寵物登記並強化管理追蹤。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7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10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4000570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與動物診所(醫院)合作,針對有飼養寵物犬貓的飼主強制進行晶片植入,以便管理與追蹤。」案,敬答覆如下: 一、 目前市轄部分動物醫院開辦寵物登記站,對飼主所攜就醫犬隻進行晶片掃描,當未辦理登記時,能公私協力於第一線勸導飼主為家犬貓植入晶片辦理登記。 二、 因動物醫院無法行使公權力,若強制寵物就醫全面掃描可能引起某些飼主反彈,導致客源減少並增加行政工作,故目前宜以鼓勵方式勸說飼主為寵物植入晶片。 三、 本府積極鼓勵動物醫院及寵物業者開辦寵物登記站,讓攜帶犬、貓隻看診的飼主可方便就近辦理登記,同時發揮公私協力功效,協助加強宣導。 四、 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