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4/11 
來文字號
府原綜字第112045510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本府辦理「112年度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經費,新臺幣143萬4,000元整一案(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3月6日原民教字第1120005227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第45點第2款等規定辦理。
  3. 本案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款362萬7,100元整,由中央全額補助,其中219萬3,000元本府已納編112年度預算,餘未及納入本年度預算計143萬4,000元,擬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3月21日第58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經費係補助本市各申請單位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相關執行計畫,須如期支付各單位計畫推動員薪資外,亦須於年度辦理完成,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以利計畫遂行並向中央核結請領補助款。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3/04/2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5/2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不予審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6/0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不予審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6/1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418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