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蔡育輝、周奕齊、蔡淑惠、尤榮智、許至椿 
案由
建請大灣高中將增設之體育班將跆拳道項目納入,並增設跆拳道社團,避免基層體育人才培養斷層。 
說明
  1. 依民眾向服務處陳情辦理。
  2. 目前大灣高中將申請增設體育班,予原大灣國中直排輪、羽球、網球之體育人才就讀,避免選手畢業後需分散至他校或放棄體育專長,造成體育人才培育斷層,故建請市府將跆拳道項目納入體育班與大灣國中社團項目。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8/1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8/1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8/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787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大灣高中將增設之體育班將跆拳道項目納入,並增設跆拳道社團,避免基層體育人才培養斷層」案,敬答覆如下: 一、大灣高中高中部設立體育班一節,經本局及該校評估校內之相關軟硬體量能,尚不足供應高中部以體育班形式運作,且基於尊重該校亦尚無高中體育班申請意願,爰113學年度高中體育班擬暫緩設置,另以維持獨招羽球、網球及划船運動績優生方式,銜接國中部體育班績優選手就讀訓練,後續體育班成立與否之研議,將請該校依法配合本市每年體育班申辦期程,提出申請計畫至本局審辦,惟申請之發展項目應以校內現有運動團隊,並獲有市賽前3名或全國前8名之成績為限。 二、有關大灣高中國中部成立跆拳道社團,將另請該校依「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