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4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楊中成、蔡蘇秋金、王錦德、呂維胤 
案由
建請市政府延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補助」至高中職階段。 
說明

一、為照顧弱勢家庭學生,本市制定「臺南市國民中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作業要點」以減輕學生在求學階段上的負擔。然本市目前僅有提供國小至國中階段,學生升上高中職之後,並無相關補助。

二、「十二年國教」施行後,雖未強制就讀高中職,但「升學」已經是絕大部分國中學生的選項。對於經濟弱勢家庭而言,原有的營養午餐補助中止,升上高中職後相對會增加負擔。

三、台北市現已針對低收入戶公私立高中職生補助,新北市則針對中低收入戶公立高中職學生補助。建請市政府延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補助」至高中職階段。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62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9月8日府教安(二)字第110106789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延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補助至高中職階段」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所轄高中經濟弱勢補助:針對本市所轄四所市立高中自109年度(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已提供經濟弱勢生(含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 戶)午餐費補助。為照顧弱勢後續將研議補助有關家庭突遭變故者及經 導師證明家境清寒者,亦會請學校加強宣導,俾利周知。 二、教育部國教署所轄學校:有關其餘國教署轄管國(私)立高中職各校弱勢午餐補助事宜,將另向中央反映相關意見,請其積極研議納入照顧對象。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