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李中岑 
連署人
吳通龍、許至椿、周奕齊、林阳乙、李文俊、吳禹寰、方一峰、楊中成、陳怡珍、陳昆和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運用交通罰緩收入於固定式測速照相桿的「前有測速照相」標示牌旁邊增設照明,以落實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的目的,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說明
  1. 為促進交通安全及減少員警路邊稽查勤務的工作負荷,因此警方在易發生交通事故路段普遍增設固定式測速照相桿,確實能發揮嚇阻作用,減少超速情形。
  2. 不過不乏固定式測速照相桿設置地點偏僻,到了夜間光線不足,令駕駛人往往反應不及,仍被照相罰款,除引發民怨也無法達到提醒駕駛人減速維護交通安全的目的,建請市府於固定式測速照相桿的「前有測速照相」標示牌旁邊增設照明。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5/13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6/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6/1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05650號 
執行情形
針對本市固定式測速照相前之警52標誌,評估改為LED發光型設置,由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先於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額度內,就本市「柳營區長榮路四段近2.8公里處」、「東山區165線18.82公里處」及「新營區南314線1公里」等3處,設置太陽能LED警52牌面標誌(每組約2萬5,200元),再視設置成效狀況,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自明(112)年起分6年,逐年於年度預算內汰換現有全市共112組公告固定桿設置警52牌面標誌,改為太陽能LED警52牌面標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