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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擴編永康分局偵查隊警力,目前只有9個小隊,應再增加2個小隊,補足刑事偵查人力,落實永康地區刑案之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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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本府警察局擴編永康分局偵查隊警力」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永康分局歷年員額變化情形說明如下:
(一)99年12月本市合併升格之初,永康分局預算員額為324人,考量該分局轄區人口、面積、治安及交通等狀況並兼顧本市財政負擔,分別增補如下:
1、109年10月:增加預算員額16人(巡官2人、行政警員9人、交通警員5人)。
2、110年3月:增加預算員額7人(均為交通警員)。
3、110年11月:增加預算員額3人(均為巡官)。
(二)參據上開,永康分局預算員額業由324人增加至350人(增加26人)。計算至本(111)年8月31日止,永康分局現有警力計有350人,與104年警力最少時(294人)相較,已增加56人,為該分局自本市99年12月合併升格以來,警力數最多之際。
二、至刑事警力部分,永康分局偵查隊警力如下:
(一)預算員額置正、副隊長各1人、偵查員2人、小隊長9人、偵查佐22人,其中偵查佐現有25人,已超派3人。
(二)行政警力額外派任偵查隊12人(巡官1人、巡佐1人、警員10人),共同擔服該分局偵查隊各項勤業務工作。
(三)另本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警務員2人支援該分局。
三、本府警察局為持續強化轄區安全,刻正就轄區治安、交通狀況及人口發展等面向綜合評估,規劃請增預算員額案,並核實提出擬請增職稱及員額數,俟機提出請增需求,後續警察局整體預算員額如有提升,再一併通盤考量永康分局偵查隊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