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請願案-人民請願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人民請願案-人民請願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連署人
- 案由
- 有關坐落於台南市南區鹽埕段270、270-17、270-21地號等3筆土地(詳地籍圖),都市計畫編定為「公(兒)S42」,此3筆土地多年來與南區公所簽立「空地認養維護管理契約書」,提供該區里民作為停車使用。為增加該區里民公共休閒場所、提升生活品質,請優先考量開闢此公園。
- 說明
請願所基之事實理由:
一、該公兒用地與南區公所簽立「空地認養維護管理契約書」,並曾向南區區公所、台南市政府陳情反映應徵收開闢公園。
二、108年5月2日請願人接獲府南里里長通知,至台南市議會召開公園開闢公聽會,召集各局處到場,會中呈上600餘位里民連署爭取公園之資料表,由此可見該區里民非常期盼儘速開闢此公園。地方里長及民意代表均有陳情反映儘速開闢該公園,足顯開闢公園之必要性。該公園東側緊鄰「SE-15-8M」道路後段,亦已辦理開闢徵收補償中。
三、為維護該公園使用之整體性及增加該區里民公共休閒場所、提升生活品質,請優先考量開闢「公(兒)S42」公園。
- 辦法
- 請台南市政府分年編列預算優先徵收開闢「公(兒)S42」公園。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5/22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5/29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6/06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5322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8年7月1日府工園一字第1080681827號函復書面答覆如下: 本市南區鹽埕段公(兒)S42公園用地,面積約0.61公頃,其中公有地約0.0038公頃,私有土地約0.608公頃,概估經費為用地費(含地上物補償)約3.8億元, 工程費約1000萬元,總經費約3.9億元,後續開闢計畫將視本府財源狀況研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