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7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9/23 
來文字號
府衛照字第115127828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市辦理115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因補助規定調整,原預算編列經費不足,計新臺幣13億6,069萬4,000元整(中央全額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提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9月10日衛部顧字第115196274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衛生福利部業於115年9月10日公告本方案,住宿式機構住民補助由每年最高12萬元調整至18萬元,核定總經費為新臺幣27億1,253萬9,000元整(中央全額補助),依補助規定需納入預算,其中已納入115年度預算编列13億5,184萬5,000元,惟餘13億6,069萬4,000元因中央公告時程較晚,未及纳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9月22日第76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補助採分2次撥付,每年1月撥付前一年度下半年補助款、9月撥付當年度上半年補助款,考量本案攸關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及家庭照顧負擔,且中央已訂定明確撥款期程,倘俟預算程序完成後始辦理,恐延誤補助撥付,影響民眾權益。為配合中央政策及撥款期程,本案經費由中央全額補助,爰有先行墊付之急迫性及必要性,爰提請議會審議同意。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