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7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朱正軒
- 案由
- 為推動母語教育提升本市國中小本土語文師資培育量能,建請增聘國中小本土語師資。
- 說明
-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規定,自117學年度起,公立國中若總班級數達24班以上,須至少聘用一名取得閩南語文專長教師證書之合格教師。目前本市國中114學年度有19校達此規模,其中卻僅12校聘有閩南語專長合格教師。
- 為持續推動本市母語教育,強化國中小本土語文教學品質,建請市府及教育局持續盤點、補足師資缺口,並提前規劃師資培訓與聘用策略,開列本土語專長缺額,並採多元管道招募合格教師。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90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為推動母語教育提升本市國中小本土語文師資培育量能,建請增聘國中小本土語師資」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本土語文課程由現職正式教師及合格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授課,師資尚充足。 二、為因應117學年度起,國中規模24班以上須聘任具閩南語專長正式教師之規定,教育局每年持續盤點,並督導學校透過正式教師甄選、教師介聘,及鼓勵教師參加第二專長學分班等管道,充實閩南語師資。 三、本市112學年度國中教師甄選已招聘閩南語正式教師11名,114學年度國中教師甄選亦再招聘閩南語正式教師8名。 四、教育局另訂有「獎勵教師參加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及擔任本土語文授課教師實施計畫」,除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外,持續鼓勵現職教師積極參加本土語言認證,擴充師資量能。
- 回覆附件